公司僵局处理是美国公司法上的一项常见制度。从《美国标准公司法》以及有代表性的州法之规定来看,按照形成公司僵局的公司机关,公司僵局可以分为两类:董事会僵局和股东会僵局。从表面上看,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来自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分歧和对立,但其深层次的原因则来自公司的制度安排和闭锁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了打破公司僵局,美国公司法中发展出以期待利益落空理论为基础、以法院司法介入为手段的多种解决公司僵局问题的方案。我国应该建立一种以强制股权置换和强制解散公司为主要方式的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 何谓公司僵局(Corporation Deadlock) ? 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的定义,公司僵局是指“公司的活动被一个或者多个股东或董事的派系所停滞的状态,因为他们反对公司政策的某个重大方面”。[1]《麦尔廉-韦伯斯特法律词典》则将其界定为“由于股东投票中,拥有同等权力的一些股东之间或股东派别之间意见相左、毫不妥协,而产生的公司董事不能行使职能的停滞状态。”[2]“由于公司机关内部发生对抗,导致决策或者决策有效执行机制断层,公司不能正常运转的一种状态,通常发生在对公司运作具有影响力的股东之间、董事之间及股东与董事等之间”; [3]“多因股东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导致公司的有效运行机制失灵,股东会或董事会因对方的拒绝参会而无法有效召集,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即使能够举行会议也无法通过任何议案,公司的一切事务处于一种瘫痪状态”。[4] 公司僵局处理是美国公司法上的一项常见制度,我国公司法中并无此规定,学者们关注不多,但少数地方人民法院在实务中也有尝试。本文通过介绍和评价美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以期对我国公司法的修改有所助益。 一、美国法上公司僵局的类型及形成原因 (一) 美国法上公司僵局类型 考察《美国标准公司法》以及有代表性的州法——《纽约商业公司法》和《特拉华州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形成公司僵局的公司机关,公司僵局可以分为两类: 1. 董事会僵局 董事会僵局是指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事务中陷入表决僵局的情况。如《美国标准公司法》规定的“在管理公司事务中,董事陷入僵局,股东又无法打破此僵局,公司因此正在或可能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或者因此致使公司的业务和事务已无法根据股东的利益要求而进行下去”;《纽约商业公司法》规定的“董事间对于公司管理事务如此分立以至于董事会无法形成行为决议”;《特拉华州公司法》规定的“因为董事间对于公司事务的管理如此分歧以至于无法达到董事会决议所需的表决权数,且股东不能终结这种对立,而使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5] 2. 股东会僵局 股东会僵局是指股东在表决中陷入僵局,通常表现为在董事选举中意见不一,僵持不下,但并不只限于此。如《美国标准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在表决时处于僵局,而且至少在包括连续两次年度会议的期间内,没有选出继任者,以代替已任期届满或在选出其继任者后将期满的董事”。《纽约商业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间如此分立以至于无法形成选举董事的决议??因为存在内部纷争并且两个或更多的分立派别的股东间分歧严重到公司解散对股东有利??因为股东之间如此分立,以至于他们无法在包括至少连续两次年度会议的期间内,选出继任者以代替已任期届满或在选出其继任者后将期满的董事”。《特拉华州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间在任何选举董事的会议上如此分立以至于无法选出继任者,以代替已任期届满或在选出其继任者后将期满的董事”。[6] 必须明确的是:首先,股东会僵局并不限于选举董事时的表决僵局,股东会在表决决定公司各类事务 时也有可能陷入僵局。因为只要股东之间存在内部纷争或者分立的派别,就有可能对任何提交股东会议 表决的事项形成对立而无法形成决议。 其次,股东会僵局的表现形式按照表决权行使情况可以分为表决权均等僵局和否决权僵局。前者是指分歧对立的股东双方拥有的表决权是相等的,双方互不相让而使决议无法通过陷入僵局的状况。“股东间的表决对立不必是完全对等的各占一半,只要是其导致的结果需要法律救济即可”, [7]其典型是股东会普通决议要求所有表决权的50 %以上通过,而僵局双方各占50 %股份或者均无法达到50 %股份并且争取不到中间派,即形成表决权均等僵局。后者是指如果对立一方持有行使否决权需要的票数,并一直阻止决议的通过,就能使公司陷入僵局。各国公司法中的特别决议(如公司增资、减资、变更形式等) 大多规定必须由持有超过2/ 3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而且小股东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还可就某些事项的通过事先约定否决权,尽管持股比例远低于50 % ,仍然可以造成僵局。[8]最后,股东会僵局(特别是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僵局) 将造成现在的董事永久控制公司,并且使持有50 %股份的股东被置于一种永远的少数派地位而又得不到救济,从而造成了事实上部分股东对另一部分股东的压迫。 (二) 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 在美国,公司僵局绝大部分产生在闭锁公司(又称“封闭公司”或者“不公开招股公司”) 中。闭锁公司的特征主要是:“(1) 如果某人想出售其股份,那么不存在外部市场; (2) 所有股东或大多数股东都参与公司的管理; (3) 股份的自由转移受到严格限制。”[9]从表面上看,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来自股东或董事之间的分歧和对立,但其深层次的原因则来自于公司法的制度安排和闭锁公司的组织形式。 首先,建立在资本基础上的公司决策原则,即体现资本民主的“股份多数决”给公司僵局的形成提供了制度土壤。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下,公司运营的决策和管理均实行多数决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的任何决议均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给表决权均等僵局的产生提供了土壤。而涉及某些特别决议事项往往需要超过2/ 3 的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公司章程甚至还会规定更高的表决权比例或者赋予某些小股东特殊事项的否决权,否决权僵局的产生因此也就有了基础。 其次,体现资本维持和充实的“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原则和闭锁公司的组织模式导致了在公司僵局形成前,股东难以避免僵局的产生;在僵局形成后,股东又难以靠自身力量打破僵局。如果公司的资本可以随时增减或者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意见相左的一方在“股份多数决”机制下完全可以通过增加资本或者购买其他股份等获得多数决所需的表决权,从而避免或者打破僵局;另一方也可以通过撤回投资或者售出股份等方式撤出公司,以避免损失。但是各国公司法都规定了“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原则,公司成立后,非经法定的减资程序,股东不能收回的出资实质上就被冻结在公司中。另一方面,闭锁公司的封闭性是以股份转移的限制来维持的。法律规定闭锁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闭锁公司内部更是常以合同形式禁止向外部人员转让出资。即便没有法定和约定的限制,由于缺乏公开交易市场,价格不易确定,闭锁公司股东的出资也难有与公开招股公司股份一样的流动性。因此,公司僵局形成后,闭锁公司的股东很难靠自身的努力来打破僵局。 最后,尽管法律赋予股东自愿解散公司的权利,但股东往往未在章程中一一罗列未来可能的各种情形,从而在形成僵局时无法援引章程解散公司来打破僵局。闭锁公司往往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人合”多于“资合”,为了维护初始合作的良好信任气氛,股东各方往往本着乐观的情绪来制定公司章程等合约,合理预见未来可能产生的分歧并为之规定解决途径根本就是不现实的。而在分歧产生之后,股东之间彼此不再“信任”,因而缺乏协商的基础而很难坐在一起讨论公司自愿解散事宜,从而使得僵局持续下去。 二、美国法上对公司僵局的处理 公司僵局的形成,无论对公司还是对股东都十分不利,在多数情况下对股东的利益会构成严重损害,而股东单靠自身的力量又很难打破僵局,因此美国公司法中发展出了以期待利益落空理论为基础、以法院司法介入为手段的多种解决公司僵局问题的方案。 (一) 期待利益落空理论 英美法系国家公司契约理论认为“公司是由一个明示和默示的交易组成的网络或称作合同的联结体。”[10]闭锁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相当多的闭锁公司实际上就是家族公司,股权一般由少数几个股东集中持有。股东间就有关公司的组织、权利分配和运作以及公司资产、利润等制度进行协商的结果,如果不会对他人利益造成妨害,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缔约、解约的自由。 “期待利益落空理论”主张“, 股东可以基于一定的缔约环境或情事而成立公司,也可以因缔约环境或情事发生重大变更而解散公司,只能在特定的事由发生导致其期待利益落空时,才可以请求解散公司。股东在加入公司时,享有一种期待权,其有权期待公司的人格及特定的经营特征保持一种持续性,如果公司的人格及特定经营特征发生根本变化,而导致公司的投资政策、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等发生重大变更,导致股东的期待利益落空,就有必要赋予股东解散公司的权利。”[11] 公司事务陷于僵局往往就会导致股东的期待利益落空。“在闭锁公司中,‘资本和劳动结合成了亲密的伙伴关系’,股东除了期望得到利息回报外,还希望能够在公司中谋求‘一官半职’,甚至以公司为业、以厂为家。”[12]“在公司僵局状态中,通常存在着一方股东对其他股东事实上的强制和严重的不公平,原管理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着公司经营和财产,事实上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任何权利,不允许解散等于允许控制股东对其他股东权利的侵犯和对公司财产的非法占有”。[13]因此,“期待利益落空理论”成为陷入公司僵局的股东求助于法院解散公司的理论指导。 (二) 具体解决方法 1. 司法介入的前提 (1) 董事会僵局中司法介入的前提条件。《美国标准公司法》和《特拉华州公司法》对于股东提请司法介入董事会僵局要求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股东无法打破董事僵局”和僵局“正在或者可能对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享有解散公司诉权的股东的资格并无限制,持有公司任意比例股份的股东均可起诉,当然其必须证明“股东已经就解决董事僵局作出了努力而没有成效”和“董事会僵局正在或者可能对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纽约商业公司法》虽不要求“股东无法打破董事僵局”及“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但将提起诉讼解散公司的权利仅仅赋予持有50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也就是说:只要股东持股为50 %或者更多,董事会形成僵局时,股东向法院起诉解散公司前无须经过股东间的协商努力,也无须证明该董事僵局对公司是否正在或者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由于闭锁公司的封闭性,股东大都亲自参与管理,股东和董事身份往往同一,公司甚至不设董事会,因此,《纽约商业公司法》不要求股东先就董事会僵局进行协商努力情有可原,因为董事会僵局的背后往往就是股东间的对立和僵持不下。 (2) 股东会僵局中司法介入的前提条件。董事会僵局尚有可能通过股东协商来打破,而当出现股东会僵局且股东彼此一直又不作让步,同时公司内部救济渠道又已用尽时,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美国法上对于判断是否形成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僵局给出了一个客观标准——“无法在包括至少连续两次年度会议的期间内,选出继任者以代替已任期届满或在选出其继任者后将期满的董事”。从用尽公司内部救济的角度考虑,两次年度会议期限的规定已经给予股东们在选举董事时陷入第一次表决僵局后彼此妥协而使下一次选举顺利进行的空间,因此这也可算作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前置性要求。 股东会僵局形成后,《美国标准公司法》和《特拉华州公司法》均规定,任何股东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不受持股比例限制《; 纽约商业公司法》对于非董事选举的股东会僵局则规定了50 %的持股比例要求。 2. 司法介入的具体方式 (1) 判决解散公司——非自愿解散。应股东请求而判决解散公司在美国法上又被称为“非自愿解散公司”。《美国标准公司法》第14. 33 条规定,法院在庭审后认定第14. 30 条中的情况确实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僵局、董事会僵局) ,即可判令解散公司。《纽约商业公司法》第1111 (a) 条也规定法院可基于其判断,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或最后命令。 解散一个既存的公司法人,往往并非僵局各方、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所希望,尤其是当该公司正经营兴旺时,解散将会导致营业终止,营运价值损失惨重。事实上,在很多时候非自愿解散公司制度也已经脱离了当初法院介入公司解决僵局的初衷。这其中的一种可能就是解散请求权会“变成任何因解散损失最少的股东进行讨价还价的资本。”[14]海勒林顿教授和多利教授的实证研究表明,当股东提起非自愿解散的请求时,最终结果很少是公司的营业实际被终止或清算,一般都是在诉讼的法律解决之前或者在解散命令到达之后,由其他股东把持异议股东的全部股份买下。这样,非自愿解散的程序的结果对营运价值就几乎不会造成什么破坏。更确切地说,是受委屈的股东利用非自愿解散的请求权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15]某些别有用心的股东甚至还可能用申请解散公司相要挟,谋求敲诈性利益。另一个问题是,支配股东可能利用这种解散公司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比如,若一公司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某股东个人的能力,那他就可能非常希望对公司进行清算,而在公司解散后重新设立一个与旧企业完全相同的新企业,从而攫取旧企业的商誉所带来的果实,而又不与其他股东分享。[16] (2) 强制股权置换。非自愿解散并不是解决公司僵局的最好选择,因此法院往往可以通过判决强令公司或者一方股东以合理的价格收买另一方股东的股权或股份,从而让其退出公司,达到解决公司僵局的目的,这被称为“强制股权置换”。 《美国标准公司法》第14. 34 (a) 条赋予闭锁公司或者其股东选择以公平价格购买起诉股东所有股份的权利,但规定除非经法院决定,该选择不得撤回。第14. 34 ( b) 条同时规定,购买股份的选择必须在第14. 30 (2) 项下起诉后90 日内或者法院允许的期限内提出;提出后,第14. 30 (2) 项下的程序就不能被停止或搁置,起诉股东亦不能再出售或者处置其股份;除非法庭认为这种停止、搁置或者出售、处置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比对起诉股东更公平。第14. 34 (c) 、(d) 条则就公平价格等的确定作了规定:如果在购买股份的选择提出后60 日内双方就公平价格、购买期限达成一致,法院就可据此指导股份的收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任一方的请求,中止第14. 30 (2) 项下的程序,决定起诉股东股份的公平价格即为其起诉前日股份的价格或者法院自认为合适的价格。 其他州公司法看上去也有相似的条款,如《纽约商业公司法》第1118 条、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法等。 而学者海勒林顿和多利所设计的“自动清购权”方案则更加细化“, 按照他们的建议,具体来说,一名小股东或50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买下其所有的股份。公司有第一拒绝权,但是没有购买的义务。如果公司不这样做的话,它必须把这些股份提供给其他股东,他们提出按比例购买的要约。但是,如果当事人不能就购买达成协议时,提出要求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司法当局确定这些股份的价值。公司和其他股东然后有90 天的时间以法院确定的价格购买。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前,他们不同意购买要求者的所有股份,可以请求法院解散。无需证明大股东的‘过错’或其他等等。”[17] (3) 任命破产管理人或监管人。当股东会僵局导致未能选举董事继任人,董事会僵局对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者公司已经停滞营业但没有采取措施解散时,《特拉华州公司法》还准许股东请求法院任命破产管理人或者监管人(不限于一人) .[18]类似规定同样见诸《美国标准公司法》和《纽约商业公司法》,作为解散公司诉讼程序中法院可选择适用的方案。 破产管理人和监管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般而言,破产管理人是应破产公司的债权人的请求任命的,但是当公司内部的意见分歧很大,无法不遭受严重的营业损失时,法院也可以应股东的请求任命破产管理人??它一般仅适合于即将倒闭的公司??”[19]监管人的工作则是使公司营业持续下去,而不是清算公司、分配资产。不论是破产管理还是监管,这些补救措施都是以法院控制的管理层取代了股东控制的管理层,受到美国公司法学者和实务界的尖锐批评,事实上极少使用。 (4) 任命临时董事。法院通过任命中立的“临时董事”来打破僵局是一种比任命破产管理人、监管人或者非自愿解散更简便、灵活、更少对立的解决办法。如《特拉华州公司法》第352 ( b) 条规定:“ ??衡平法院如果认定这是为了公司的最佳利益,可以指定一名临时董事,其权力和地位由第353 条规定。该指定不排除法院任何后继的为该公司指定监管人的命令。” 对于临时董事的任职资格,《特拉华州公司法》第353 条规定其必须是一个公正的人,他既不能是公司的股东,也不能是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公司的任何下属机构和关联企业的成员。临时董事仅具有普通董事的权力,而无破产管理人或者监管人的权力,他们被任命的理由就是打破平局“, 成为一种促使相互争斗的股东达成某种妥协的强有力的刺激”。[20]当僵局被打破时,临时董事就应走开。显然,临时董事的应用范围不够广泛:首先,《特拉华州公司法》第353 (a) 条明确表示临时董事只适用于董事会僵局。其次,临时董事仅能解决微不足道的分歧,一旦矛盾重重,分歧很深时,就很难协调各方的利益。从原则上来看,没有州或公共利益能够说明剥夺僵局派系中的任一方否决公司决定的权利是合理的。[21] (5) 法院行使“直接司法管理权”。美国法院在上述办法之外,还可以运用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创设解散之外的补救措施,这被批评家们称之为“直接司法管理权”。如“南加利福尼亚州就规定,在非自愿解散的诉讼中法院可以批准解散之外的它认为适当的补救措施,包括命令变更公司章程和附则、撤销或变更公司决议和行为、指导或禁止诉讼中的公司或股东、董事、高级职员或其他当事人的‘任何行动’、对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公平价格购买任何一名股东的股份做出规定。”[22]而《不公开招股公司示范补充法》(Model Statutory Close Corporation Supple 1982) 就列举了法院可以选用的11 种不同的补救方法。其中包括那些按照传统法规法院将不情愿授予的补救办法,诸如罢免任何董事或高级职员、任命任何个人为董事或高级职员等。[23] 同任命破产管理人或监管人一样,这些补救措施也是司法管理取代了当事人管理,仍不大可能解决根本问题。 3. 司法介入之外的其他预防或解决措施 (1) 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往往更快捷、便宜、灵活和保密,但仲裁的前提是股东必须有把争议问题提交仲裁的愿望或者先前就达成了仲裁协议,并且愿意接受仲裁结果约束。如果造成僵局的原因不涉及基本的个人冲突或政策冲突,由一个熟悉企业事务的人对争议事项作出裁定,可能会很好地解决纠纷,并使公司持续经营。但是,仲裁不能彻底消除产生分歧的深层原因,如对于董事选举等人事安排问题往往就无能为力。 (2) 章程预定。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自治的行为准则,在预防公司僵局方面理应发挥重要作用。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精心设计表决规则,详细列举打破僵局方式的选择、股权的估价方法、仲裁条款的订立、调解人的选定等,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僵局的出现或者在僵局出现后有规可循。但正如前文分析公司僵局形成原因时所述,公司成立时,股东各方往往本着乐观的情绪来制定公司章程等合约,要让其合理预见未来可能产生的分歧并为之规定解决途径往往是不现实的。 三、构建我国的公司僵局处理制度 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不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与英美法中的闭锁公司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大陆法系严格的资本制度使得在这些公司中形成僵局的可能性远高于英美法系的闭锁公司。在司法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中僵局类纠纷不断出现,要求退股、解散公司或者解除合作协议的诉讼也呈上升趋势。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并无如何处理公司僵局的规定,法官因此不敢轻易受理此类案件,从而使得在僵局纠纷中受到损害甚至压迫的小股东无从获得救济。尽管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2004 年7 月5 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草案) 征求意见稿》中尚未对公司僵局问题给予关注,但是专家学者的研究以及各地法院的尝试已经为此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条思路。如,王保树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公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以下简称《草案》)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清算”就将“出现公司僵局,因法院判决而解散”规定为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并在《草案》第279 条中详细规定了公司僵局的情形以及股东协议解决和股权转让的优先原则。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三)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也建议法院慎重受理因为公司僵局而起诉解散公司的诉讼,并提出了释明权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和用尽内部救济原则,要求“应该尽量通过要求公司或者控制股东收购股份而退出,一般不能采取解散公司的做法。”《征求意见稿》同时指出,诉讼中“被告应为公司,同时应列控制股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当事人未列入的,应告知其追加。”[24]笔者认为,上述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法院的尝试都是非常有益的。我国当前司法权介入公司管理领域的实践几乎还是空白,远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实践要求,法官在审理有关涉外案件时更是经常出现困惑。值此全面修订《公司法》之际,构筑我国的公司僵局处理机制恰逢其时。“在一个国家的公司法律制度中,赋予法院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的多少,与该国法院的地位以及国家司法对经济生活干预力度的大小有关。”[25]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力度是大陆法系法院难以企及的,因此美国公司法上才有空间发展出“任命破产管理人或者监管人”、“任命临时董事”以及“直接司法管辖权”等解决公司僵局的措施。即便没有相应的制定法,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还可以通过判例造法以解决当前问题。对于秉承大陆法系传统的我国法院来说,应在多大的范围和程度上介入公司管理层面?这是在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中需要回答的问题。笔者认为,全盘照搬美国的规定是不可能的,我国应该建立一种以强制股权置换和强制解散公司为主体的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 在公司僵局的司法介入中,我们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自力救济优先原则。这是指在公司僵局形成后,首先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通过设置诸如“经过连续的两次股东会”等程序性要求来给予股东对僵持意见的充分考虑和协商时间;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内部和外部转让股份的方式解决僵局。 第二,商事主体维持原则。解散公司对僵局而言无疑是最彻底的解决方案,但对那些经营状况良好或者正处于上升阶段的公司,因为其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的暂时失灵即终止其“生命”,显然成本过高、浪费了资源。以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购买起诉股东的股权或股份的方式来解决僵局是一种很好的替代方式。现行法下公司不能因为公司僵局而回购股份,因此在立法上应当予以突破。另外,强制股权置换中需要注意股份价格确定的问题,在股东间协商不成时,应采取必要的司法评估手段以确定公正的股份价格。 第三,限制股东诉讼解散公司原则。如果一味纵容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一方面可能导致股东为达到其他目的而滥用该权利,如以此作为退出公司前讨价还价的手段;另一方面,判决解散公司往往会不合理地施惠于僵局的一派股东而牺牲另一派股东的利益。 至于法院任命破产管理人或者监管人、任命临时董事以及行使“直接司法管辖权”等,就我国目前的法律传统和环境来看,还没有适用这些制度的条件,不应不加选择地一概引进。 五、结语 《公司法》目前正处于向现代化的转轨时期。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 后,和国外的经济交往愈加频繁,制度接轨的要求愈加紧迫,国内关于“三资”企业的立法和《公司法》的统一立法势在必行。对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既是尊重客观规律和理论推导而生成的科学的制度安排,又是满足现实法律环境和具体问题要求的有益实践。因此,在修改《公司法》的关键时期,立法机关应当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
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
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
寻根?还是除根?为什么美国ABC们如此恨中文?
最近出门,在芝加哥转机的时候,遇到一个家长,说和我们来自美国中南部的同一个城市。她说以前在中文学校见过我们一家,家里分别在上高中和初中的两个孩子过去也上中文学校,但是越学越头大,怨声载道。这个家长还算开明,让孩子们退出了中文学校。又是一个熟悉的结局。海外中文学校多为家长自发组建的周末补习班,带着孩子来上中文学校的家长出发点不一。有的家长觉得学会中文孩子以后找工作机会更多,我以前认识一个家庭,家里老大老二年龄相差颇大,老大大学毕业后,本有机会外派中国,其薪水会是现有薪水的双倍,但是老大从小没有学会中文,错失良机。家长抱着亡羊补牢心态,把老二送到中文学校上学。还有的家长是为了让孩子上中学后,把中文当“外语”,好迅速通过AP(美国大学预修课程)考试,省钱省学费。更多的家长,是想让孩子会一些中文,留住过去文化的根。这种初衷无可指摘,甚至让人产生敬意。结果却让人十分失望。我们周围不少家庭的孩子,中文学校是上一上,歇一歇,有一搭没一搭,辍学率也高。在美国的ABC(出生于美国的华裔儿童)中:“我恨中文学校。”("I hate Chineseschools.")是一个很常见的表达。我儿子为了逃避中文学校,有一次上学前甚至躲藏进了壁橱里。什么样的教学,会恐怖到让孩子如此厌恶?在上海、北京,我也看到了很多国际学校,没听说这些同样侨居他乡的儿童恨英语、恨德语、恨法语、恨日语的。为什么海外华裔儿童的汉语教学如此失败呢?一个很大的原因,是中国家长深受“吃得苦中苦,方成人上人”思维的坑害,把吃苦和学习等同,全然不顾现代心理和教育学提出的一些相反的结论。近几十年来,“发现式学习”、“建构主义教学”等各种教学思维,都把学习效果和内在激励关联在一起。学习需要努力,但是努力未必都是苦大仇深的过程。苦大仇深的学习即便在个案下有效,也未必可以推广,未必值得推广。家长将学习等同于“吃苦”,将强迫学习合理化,觉得孩子厌学是正常的,逼迫他们学习不仅正常,甚至必要。“大家都这样。”似乎他人的错误,可以作为自己的挡箭牌。孩子不学也得学,这种强推,造成各种扭曲。而家长自己则在这种不正常的威逼中,找到了对孩子负责的幻觉,不顾这种强推强压所削弱的发展后劲。孩子人小,属弱势群体,斗不过家长的意志而已。但我们大人不能这么联手来欺负孩子。这样做家长是不负责任的——只关注对自己有所交代,不考虑孩子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孩子在家长的逼迫下学习,一旦脱离了家长的束缚,他们会高呼解放,将前些年所教丢得一干二净。以中文学习为例,家长到时候会发现,多年学习的唯一看得见的结果,是孩子对于母国文化和语言的反感。这种教育,是将孩子彻底赶出了中国文化。这不是在寻根,而是在除根。就我所知,大部分海外中文学校的教学和管理相当混乱。中文学校的老师是家长自愿来做,很多人毫无教学经验,不过是按照过去自己学习的记忆,刻舟求剑地在教着新的孩子。不是所有会说中文的人都会教中文,就如同不是所有的老外都能当外教一样。孩子们在学校里,也没有一本让人满意的教材——事实上这样的教材或许永远不会出现,阅读教学不能把希望都投入在一部教材上。美国的阅读教学很发达,学区、学校、老师有很大选择空间,市面上很多书都可以拿出来推荐,孩子们选择余地也大,这释放了做一部神奇的教材的压力。美国阅读也是循序渐进的,什么年龄什么水平看什么书,有一些对孩子的心智挑战也不少。《哈利·波特》这样的书,在这里不过是五年级的读物。你让习惯抱着大部头著作看的美国初中生,去看中文学校课本上的小猫小狗小白兔拔萝卜去公园这种枯燥乏味言之无物的内容,他们顿时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内容上毫无挑战,语言上学习者又不能过关。这双重的折磨,让孩子苦不堪言。学时也是一个大问题。中国儿童在国内学汉语,汉字天天写天天练天天听天天讲,掌握起来容易得多。在美国的儿童,只是每个星期六来上一次课,学习和语言浸泡时间仅为国内儿童的几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而且老师还往往不合格,期望值却和在国内时候一样高。为了解决这个学时问题,很多家长要求孩子在家讲汉语。从听说上看,正常交流也不额外花时间,这个做法值得提倡。我太太这方面就一直坚持,效果还不错。但在读写上,为了弥补小孩学习的时间,家长让孩子每天花大量时间读写中文。到了初中高中,孩子们学习负担也很重,加上大部分中国孩子还学琴学跳舞,到最后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挤压他们阅读的时间,玩耍的时间,和必要的自由活动的时间,这也让孩子们进一步讨厌中文。负荷问题也不容忽视。中文不过是孩子们心目中家长强迫他们参与的诸多课外学习项目之一。在美国这种比较宽松的环境下长大,却也存在孩子负荷过重的问题,这和华人社区的一些积习有关。来自中国大陆的人在美国,常见的社交场所一为华人教会,一为中文学校。中文学校孩子上课的时候,家长们三个一团五个一伙,婆婆妈妈地交流各自的房子和孩子,好的信息当然在流传,相互攀比和暗下较劲也严重,中文学校最终往往会成为虎妈集中营。很多家长根本意识不到孩子的长处短处所在,别人家孩子学的,赶紧自己也去报,结果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导致孩子学习负担超重,甚至比国内问题更严重。大家在北美大地上,建起了华人社区的气泡式小环境,与外界隔绝。这个气泡影响力很大,进去时大家或许是清华博士耶鲁博士后,出来都一个样,不是虎妈就是狼爸。在国内,大家还可以抱怨大环境,抱怨“高考指挥棒”害了自己的孩子。到了美国(或其他发达国家),教育的自由有了。连个大纲都没有,孩子想学什么就可以学什么,想怎么学就可以怎么学,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失败?是家长们捋起袖子,亲自来扭曲孩子的成长了。问题的解决方法很多,最简单的起点,是放弃现有的成套的或成本教材,而让家长找现实的素材当教学材料,比如周围的中文报纸、关于海外生活的优质博客等。这可以激活老师自己的创造力,而不仅仅是在按部就班地根据课本走过场。另外,教师在教学方法上,应该把学习的核心,从内容转变到任务(task-basedinstruction)。不要围绕着课本转,应该绕着任务转。比如让孩子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描述自己的家乡,给国内的家人写封信等。一个学期下来,会几件这样的事,并围绕着它们学些汉字和表述方法,这样效果可能更好,起码学生知道学了怎么去用,而不是长年累月在“打基础”,学习和应用之间出现断裂。将学习细分出阶段性目标,在应用中学习知识,效果应该更好。著名平民教育家晏阳初20世纪初教海外修铁路的华工学中文,方法或可借鉴。晏阳初和陶行知等人一起,从常用汉字中选择最常用的1300个,编成四册《平民千字课》,每册24课,每晚学习一课,为一小时,共96小时学完四册,那些当时不被人看重的文盲“苦力”,就能看书读报了。晏阳初借此教会了华工识汉字,同时让他们学会了写家信。现在技术条件很好,也是改良教学的极佳机遇。比如孩子可以在国内开一微博或者微信,让孩子能在与国内亲朋好友分享、交流和互动之中,不知不觉地学习。当然如有公开的网络空间,家长需要在隐私保护、网络欺凌等方面加强支持、教育和监管。书写工具的变迁,也可影响教学方法。过去一些学习方法应大胆摈弃,比如一笔一画照笔顺写字等。这种训练,是过去手写环境下的产物。现在大部分人写字都是用电脑和其他工具录入,不如多教孩子如何使用拼写输入法,或者iPad上手写板的应用,甚至可以鼓励他们学会语音输入。倘若教学质量始终上不去,仅靠家长逼迫,孩子带着这种仇恨去学,对于中文、中国文化、和孩子自己,都是亵渎,那还不如早点退学。现在不学,起码他们还多些时间玩耍,度过一个快乐的童年,对于中文还没有那么反感。或许等他们自己长大了一些,上了高中、大学,青年人出于对自己身份的找寻,会去主动寻根,自己开悟,自己去找着学。晏阳初先生称,人的头脑是“脑矿”,这些人是“人矿”,用今天的话来说,是人力资源。如今的一些家长和学校,由于方法失当,把“脑矿”教成了脑残,把“人矿”榨成了人渣。海外中文学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国教育思维和方法,降落在美国的“飞地”。中文学校的挫败,在某种程度上也凸显了中国教育思维存在的种种问题。这种挫败和国内外语教学的失败异曲同工,只不过后者你还可以怪“体制”,但是家庭环境和家长思维,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的角色,再强调也不为过。倘若家长思维不改变,“体制”改了也收效甚微。无独有偶,与中文学校问题相对的一个现象,是北京上海的一些家庭,强制让孩子两三岁就学英语,进国际班,让孩子生活在另外一个“气泡”或曰“金鱼缸”里,与自己所看不惯的周遭环境隔绝。海外中文学校的种种失败,或许也可给这些家长敲上一记警钟。南桥,曾做过多年文学翻译,现在美国高校从事课程设计工作,关注教育的理念和方法在跨文化语境下的转换和借鉴,著有教育文集《知识不是力量》、《及格主义》等。网友评论:您可以通过设置菜单关闭显示老煤OldMike2013-07-23 07:33:43其实这没有恨不恨的问题,实在是中文字体难写,俺老煤在孩子小的时侯,也曾经每星期一次把大女儿送到唐人街学中文,但终于想开了,我来到老美哥家,最主要的目的是让他们一代一代的有好日子过,一边想过人家的好日子,一边又想把自家的文华传下去,我今天逼他们学中文,他们会逼他们的孩子吗?再下一代又如何?还不是处早的问题,所以大家还是面对现实好啦.罗马军团2013-07-23 07:24:48这是父母的责任,孩子从小在家里就应该说中文,长大后一定是双母语。所在国语言根本不用太担心,因为从幼儿园开始一直接受所在国语言教育,小孩子学习语言的能力是非常强的,根本不会是问题。倒是中文,即使是从小在家都说中文,其听说都没有大问题,但书写和语法还是不行。我孩子很小的时候教过他一阵拼音,但没指望他能都记住,结果后来发现他读中文小学课文很多都是看拼音读的,虽然读得不太正确。这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小孩子记忆力是非常强的,教过他一点什么,很长时间之后都记着。crazybean2013-07-23 07:17:51再补充一些我看到的例子!特别是老广他们经历过苦难时代,所以对内地的阴影一直存在,心态也变得讨厌中国,这种思维传到自己的下一代,感觉他们耻于中国的很多东西,最近,国内诸多民生问题就被他们拿来骂,可是骂与骂不一样,有些人骂是因为爱中国而骂中国,本质希望国家被鞭策,希望变好!有些人不这样,越骂越觉得耻于当中国人!挺悲哀的!所以凡是中国的东西包括文字文化在他们那里就被排斥了!一个不对自己血统和文化认同的人,就是边缘人,是不会被任何人给予尊重的!走马读人2013-07-23 07:17:28變恨為愛為酷愛,我的書"英汉字解密"是真正寶典。字中奧秘甚至在“庫爾斯克省的宗教遊行”的大型油畫作品中有所體現。。。,我曾編不少謎語,那只是初步探索,現在才抓住關鍵,要點盡在書中,幾乎沒有太多未開發的地盤,當然嫁接移植,節外生枝,是無窮無盡的,但開山鼻祖,藏在本城, 若有剽竊者,請諸位有識之士明察而共討之。crazybean2013-07-23 07:09:22我身边的例子很多,大多都是老广后代,他们在家都会说些广东话,但不懂文字,也没有兴趣学。有时候老广会很得意自己下一代英文好,我就问他们,这不是应该的嘛?他们是第二代移民,英文以是第一语言!老广最后吐露心声,说以前自己不懂英文总受本地排斥,不希望自己后代也这样!而且本地人会歧视他们说中文的,所以索性不让孩子学中文了!环境确实影响周遭!多年之后,新的大陆移民来了,大部分都是有文化有技术有钱的群体,大部分鼓励孩子学习中文和文化,在这一代人中,没有那么那样的心结,反而自豪自己的孩子又懂英文和中文,而且性格普遍比老广后代开朗奔放!huchemeishangliang2013-07-23 06:04:06原因之一,中文似乎在言谈中更容易伤人。一些说中文的人似乎总有一种更愿意表现自己聪明的倾向。总是说教于别人!这与英语格格不入。原因之二,一些说汉语的华人更容易流漏出种族主义倾向。这与孩子们在学校学的不歧视性别,年龄,种族等等观念也背道而驰!原因之三,关键是孩子们认为“酷”与“不酷”的问题。初学英文,总觉得很多想法表达不出来。孩子们正好反过来。英语博大精深,兼容并蓄,很多的用法也无法翻译成中文。孩子们更不可能用中文表达。原因之四,打开孩子一般最喜欢看的YTV, Family等频道,就知道原来青少年的节目可以如此丰富多彩,妙趣横生,却又如此健康!blush?2013-07-23 06:00:12The parents themselves should speak Chinese at home and introduce Chinese novels and poems to the children. 观馨2013-07-23 05:31:48其实,学中文的本身就是在学中国的文化,文字跟文化本来就是密切相关的。ABC们对上过长城也挺自豪的,对中国有个孔夫子和诸葛亮也知道的挺清楚的,要不然上中文课学什么内容呢?文化意识本来就是通过语言来表达的。找个孩子喜欢的中文学校的老师把学中文坚持下来是件挺好的事。害怕学不好英文,就不学中文了的一般也许是没有经验的家长的认为吧。马牧人2013-07-23 04:38:44海外的中国人,有这个条件,应该教孩子一些中文,起码在家里坚持说。对孩子没坏处。我一直劝说刚有孩子的父母要坚持一开始就只给孩子说中文,不要担心他们的英语。听的人孩子现在都能说一口没口音的流利中文。回国和人交流没问题。虽然上幼儿园时,会带来些问题。可能说话会晚点。但很快就没事的。有些父母,担心孩子的英语,在家也坚持说英文,教英文,结果孩子大了,懒得和你说,他们觉得你的英语不地道。有些孩子,八九岁一口流利中文来到国外。父母洋蛋,结果孩子长大后,不会说中文了。回国旅游,遇到语言问题,打电话到国外,让父母和人交流沟通。我儿子五六岁时,去过中文学校,帮助不大。那是个家长的聚会场所。孩子也觉得老师凶,我们就没坚持。走马读人2013-07-23 04:23:42瓶頸重中之重是識字關,本人已取得根本性突破,將迅速出書"英漢字解密"並繼續擴展,企盼合作。舉例:為什麼博士比碩士高級等趣題,字與英文的聯繫,從多角度分析,...在博客上列靠右處容易找到我的筆名,請聯繫。去姜2013-07-23 01:59:26我觉得他们喜欢或者讨厌的原因很简单,就是直接感受。并不存在什么根不根的。于海岸边2013-07-23 01:52:07来文司机,请教你一下:“我们的生命”是怎么样“来自上帝”的?为什么?上帝把你放在哪里?为什么?有祂的什么旨意?为什么?感觉你空洞的放几句似是而非,但似乎是 biblically correct 的话,让人讨厌教会和圣经。被人称为:打信仰预防针。微软技术支持部的经典笑话 一位驾驶员正开一架单引擎的小飞机,载着几位高层管理人员飞往西雅图机场,可是空中布满浓雾,能见度不到10英尺,而且机上的仪表也坏了。他只好盘旋寻找地标。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燃油眼看就要耗尽,机上乘客紧张万分。透过浓雾的间隙,驾驶员终于看到一座高楼,在那儿的五楼还有一个人在孤零零的埋头工作。 驾驶员飞近大楼,放下窗玻璃,冲着那人高喊:“喂!我在什么地方啊?”孤单的职员回答道:“你在飞机里。”飞行员升起窗玻璃,做了个275度转弯,紧跟着一个漂亮的盲着陆动作,停在了五英里外的机场跑道上。也就在这一刻,飞机引擎烧尽最后一滴燃油停止了转动。...观馨2013-07-23 01:13:49不过也还好,美国的中文学校多的是,找一个喜欢的去上不是难事,小朋友在一起学中文比较容易让他们感兴趣。现在许多美国人都会来学中文,ABC们的语音环境怎么好,怎么就会学不好中文呢?tong002013-07-23 01:05:09我也认为这是和家长的思维有直接的关系,我的孩子出生在外,我们在他小的时候就教他中国历史,送他回国念小学,在家里用中文交流,他得益于这样的环境,现在会流利使用数种语言,寓教于乐,对孩子万事不能强求,己欲不为勿施于人,学语言要有环境,贵在坚持。日本在世界各地都有日本人学校,日本人从小可以去那里求学。可我们中国虽然有孔子学院,那只是设在大多数大学里,并没有为海外的华人孩子提供一贯性的中文教育,各位家长只能靠自身的信仰和努力,来培养华人孩子的中国心了。观馨2013-07-23 00:56:39有人恨中文,跟任何别的人无关;就像美国公立学校设制了中文课为外语课程,他们干嘛要设这门课程,这是美国学校的事,跟不想学中文的人也无关一样。去姜2013-07-23 00:52:32大家在北美大地上,建起了华人社区的气泡式小环境,与外界隔绝。这个气泡影响力很大,进去时大家或许是清华博士耶鲁博士后,出来都一个样,不是虎妈就是狼爸。这才是实话。观馨2013-07-23 00:47:52中文难学是真的,但是ABC们绝对是会为自己在中文学校学中文之后拿到AP Chinese的5分感到自豪无比的。hotplay2013-07-23 00:29:31接触过不少人,耻于为中国人,因为觉得同为亚洲脸,韩日的在外地位会高些。以自己孩子不能说,或说不好中文为荣。可问题是,人家就是因为这个看不起你,试问,你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又希望别人能看得起你,要求太高了吧你们!做为中国人过于骄傲,奇怪。但也完全没必要自卑。关键还是要看个人的做人。盲人骑瞎马2013-07-23 00:11:21因为他们父母脑贱,脑贱的后代自然脑贱。 很多混血还讲一口纯汉语。 这些ABC是什么鸟东西,以后沦丧成白的奴才,有钱也无交配权要绝种的。Blurjeans2013-07-22 23:59:54不是因为苦,是因为中文学校赢不得你小孩的自尊,他没有自豪感。电子2013-07-22 23:43:05呀呀呀呀呀呀-朕-2013-07-22 23:24:43绝对家长的责任。中国人(尤其50岁左右和以上的中国大陆移民) 对自己的子女从来没有民族性教育。这方面除了其他洲来说,在亚洲主流国家也算不合格的,但我认识知道的日韩裔子女的本民族语言都很不错。首先这个当时国家的责任,只对百姓作为主义教育,却从来没有传统文化教育,这样造成了一开放后全国人的崇洋媚外心态。没办法,当时国家穷,百姓愚,综合教育素质也不够,所以注定了今天的这样结果。很讽刺的是我看到很多美国大学中文课里学习比较优秀的很多都是白人,我就认识个华裔朋友去报中文课,结果班里最好的学生是个白人女孩。当然也有很多比较有”远见“和”爱中国文化“的家长对于子女的中文教育不错的。楼下的,你可能是对子女中文要求不错,但是你只代表了那么少的一部分。错觉2013-07-22 22:57:57胡扯,我们家孩子中文好得很,是有些父母不跟孩子们说中文,如果父母在家里一直用中文,孩子不会那么排斥的;最近在意大利遇到一对美国过来的中国夫妇,男的跟我们还用中文说话,那女的从头到位只说英文,要不是把自己在旅游景点也穿得象要去赴酒宴似的打扮,我还真以为她是有点口音的美国人了,他们有个小女孩,5岁,偶尔说一两句中文的,结果妈妈只跟她说英文,7.这样还指望孩子以后说中文?我觉得就是有些父母脑残。Sunnydance2013-07-22 22:54:56Knightkiller 你是屎报顾的5分吗?满嘴喷粪,滚回你chingchong厨房里洗碗去。阿黄马甲怎么都这么脑残?nakadachi2013-07-22 22:51:40这和住哪里有很大的关系,作者似乎住在俄克拉何马。knightkiller2013-07-22 22:49:38这个都市丽人言论怎么这么穷凶极恶!还纽约屎报?你吃了狗屎了,嘴这么脏?怎么中文到你这种人嘴里都变了味?老梆子22013-07-22 22:38:18我个人认为,最根本的一条是中国文化在美国是一种受挤兑的文化,连小孩他家长在有洋人在场时都不愿意说中文,小孩当然无法激发起学中文的自信心和崇尚感。我认识不少东南亚的华人,马来西亚新加坡这样华人居多的不算,就连越南,缅甸,柬埔寨这样的国家来的,中文都好着呢?听说读写都拿得起来,因为在那里华人政治地位高低不说,经济上占主导地位,做点生意交流平台是中文,说白了优裕的生活条件是跟中文挂钩的,自然就无所谓抵触不抵触。hithere1232013-07-22 22:36:34瞎扯,周围朋友的孩子都学中文,有的学的还真好,听说读写样样精通,作文写的也很漂亮,我的孩子也是这样的。亦虹2013-07-22 22:35:22学中文和不学中文(主要是文字)的脑部结构都不一样。方块字是中华文化的灵魂。我以为不会读中文的就不再是华人了,出不了三代就退化成东南亚的那一类。来文司机2013-07-22 22:21:17寻特么什么根呀?我们的生命来自上帝,我们又不是植物,没有“有根”与“无根”这一说。上帝把我们放在哪里,都有祂的旨意在。若平2013-07-22 22:16:17美国的社会观念与中华传统社会观念是相反的。美国社会要求各个社会分子知道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而中华传统社会观念是必须为社会尽义务之外还要自我限制,自己不能向社会获取权利。在美国的中文学校也是以中华传统社会观念灌输给学生并且相当严格,因此,必然遭到ABC们的内心抵制。都市丽人2013-07-22 22:03:30而且文中对虎妈的描述就是用脑残人的脑子去想象高智商的人。我认识的虎妈们至少是硕士以上,都是在高科技公司任职的,绝对脑残作者有头脑。都市丽人2013-07-22 21:57:10没看完就,就知道纽约屎报想说啥。只想说,每周日中文学校外就堵车。我得两个孩子和我所有朋友的孩子都说中文,学中文。lubbock2013-07-22 21:51:45老土 == 品德看谁最老土, 面最长, 最板着脸, 永远不笑, 最无人欲, 给木头还木头。这两年好像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