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3日星期二

从街头一幕看中国:隔膜不是一天形成的




40多年前,有位瑞典青年学者写了本书,名叫《不公正的看法》。他在书中说,西方人之所以不理解东方,就是因为总是高高在上,有一种强烈的文化优越感。最近,我在杂志上读到一位瑞典学者依据此书的观点,来解读包括瑞典人在内的西方人面对中国崛起的心态。他认为,西方人对中国的担心、忧虑,甚至恐惧,大体上都与这种高居讲坛之上的心理有关。

  在不久前的瑞典之行中,我和一位瑞典朋友谈起这个观点。他没有正面表示自己的看法,却讲了去年他在中国旅游时看到的一幕。那是在北方一座城市郊区的十字路口,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在红灯亮后,竟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而另一条道上已停下来的两辆小车,也跟着加大油门闯了过去。朋友和我谈完这件事,用一种近乎于轻描淡写的口气说了一句:“这需要一个过程。”

  朋友的讲述让我想到了瑞典人对法律的敬畏。当瑞典人看到某些中国人如此轻慢地对待法规之时,他们心中难免就会对中国有更多的担忧。而这样的所见所闻会不会也在无形中让他们有了更多的优越感呢?

  我们常说,现代化需要两个层面的基础建设,一是硬件,比如高速公路、高楼大厦等;二是软件,比如遵纪守法的习惯和道德观念等。前者可能比较容易在较短的时间内建成,后者则需要长时间的积累。现在我们体验到的一些中西间的文化隔膜,有不少就是因为后者的差距而造成的。

  在几乎所有介绍瑞典的书籍中,都会提到瑞典人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记得新华社记者曾写过一篇报道,称瑞典政府一年发布近500条新的法令法规,绝大多数都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比如,2006年,瑞典的酒吧和餐馆开始实行全面禁烟制。寒风中颤抖着过烟瘾的人们虽然抱怨连连,但半年后的调查表明,违反此项新法令的比例连1%都不到。

  瑞典人之所以会如此遵纪守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数百年来长期生活在法律社会之中。现代瑞典法律的肇始大体上可以追溯到13世纪初。尽管与那时相比,现代法律的条文有了很大的“进化”,但那部古典法规所追求的公正合法的基本思想却没有变化。

  据《瑞典史》记述,当时,各地农民们为了解决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要发生的一些争执,制定了一些规则。而在各省法典中最早的一部就是《韦斯特耶特兰法》,它带有很强烈的宗教色彩,大体上体现了宗教的理想,即建立一个公正和平、和睦相处的社会。

  按照这部法典,杀人、绑架要受到惩罚,偷窃、骂人要被罚款。最早的公民理念也在法规中显现而出,比如,法规称瑞典人可以承认一个国王,但也可以把他废黜。即瑞典是一个由选举产生的君主国家,谁来统治,要由国民的意志来决定。据说,最早的“法官”对所有这些法规倒背如流,如果有人干了违法的事,他就负责将大家召集在一起,宣读法律,执行法规。

  瑞典是一个崇尚自由的民族,但也深深地懂得自由首先意味着公正,意味着遵纪守法。可以说,数百年来,法制观念已经成为这个北欧民族性格中最突出的特征。至今,人们仍然常常吟诵15世纪中大主教托马斯·希蒙森的著名诗句:“自由是最美好的事情,也是世界上最值得追求的事情,而只有秉持公正的人才能享受自由,如果你尊重自己,就应爱自由胜于爱黄金,因为自由可以带来荣耀。”

  瑞典人的法律文化传统是几百年积累而成的,也成为他们内心深处用以观察这个世界的一面镜子。如今的地球正在变成一个村落,到中国来串串门不是件很难的事。瑞典人,或者别的西方国家的人不再像以往那样,隔着大墙揣摩背后的中国人,更不会再像上世纪50年代那样,把中国想象成为一个美好的乌托邦社会。

  但是,一个真实的中国未必会像我们所期盼的那样,使隔膜减少,正像那个瑞典人看到的中国街头的一幕,有的时候,它反而会产生出更多的隔膜与误解,我们需要的可能是更多的内省,而不只是一味地责怪别人。(丁刚 资深报人)

于 2008-03-05 00: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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